- 索 引 号:QZ01102-0900-2025-00014
- 备注/文号:泉鲤发改审〔2025〕14号
- 发布机构:炸金花app 发展和改革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9-11
泉州兆锦置业有限公司:
你司《泉州兆锦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鲤悦小区节能审查的函》及相关附件收悉。经审查,具体意见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鲤悦小区项目(项目编码:2505-350502-04-01-265850)节能评估报告,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。
二、项目建成投产后,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539.27吨标准煤(当量值)、3275.94吨标准煤(等价值),其中,年电力消费量1033.61万千瓦时、年天然气消费量20.03万立方米、年柴油消费量1760.76千克、年新鲜水消费量27.61万立方米。
三、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7年12月,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“十五五”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,对泉州市能源消费影响较小。
四、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,严格按国家、省、市的有关节能标准、规范进行具体设计、施工,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、设施和设备,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。同时,进一步优化、细化节能措施,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。加强节能管理,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,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。
五、项目建设内容、用能工艺、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,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%及以上,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。项目建成投入生产、使用前,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,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。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、使用。
六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。
炸金花app 发展和改革局
2025年9月1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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